按照《******理法》 《******理法》 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》和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******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,******挂牌出让
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。******示如下:
一、地块基本情况:
|   宗地编号  |    ***-3  |    地块位置  |    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九路东南侧  |    土地用途  |    工业用地  |  
|   土地面积(公顷)  |    0.***  |    出让年限  |    50年  |    ******(万元)  |    ***.***  |  
|   明细用途  |  |||||
|   用途名称  |    面积  |  ||||
|   工业用地  |    0.***  |  ||||
|   受让单位  |    ************司  |  ||||
|   备注:  |    
  |  ||||
二、公示期:***年06月01日 至 ***年06月05日
三、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,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,******约定。
四、 联系方式
联系单位:******
单位地址: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月路4号
******编码:
联系电话:***
联 系 人:李佳书
电子邮件:
******
***年06月0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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