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《******理法》 《******理法》 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》和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******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,******挂牌出让
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。******示如下:
一、地块基本情况:
宗地编号 | ***-3 | 地块位置 | 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九路东南侧 | 土地用途 | 工业用地 |
土地面积(公顷) | 0.*** | 出让年限 | 50年 | ******(万元) | ***.*** |
明细用途 | |||||
用途名称 | 面积 | ||||
工业用地 | 0.*** | ||||
受让单位 | ************司 | ||||
备注: |
|
二、公示期:***年06月01日 至 ***年06月05日
三、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,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,******约定。
四、 联系方式
联系单位:******
单位地址: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月路4号
******编码:
联系电话:***
联 系 人:李佳书
电子邮件:
******
***年06月0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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