项目名称
海城市五道河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保护工程
项目编号
***
标段(包)名称
******价全过程咨询
标段(包)编号
***
标段(包)******
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
公示开始日期
***-10-18
公示结束日期
***-10-22
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第五十四条规定,******示内容有异议的,************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。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,作出答复前,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。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,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,******门提出投诉。
发布媒介
******网,******设工程信息网,******共资源交易网
******示内容
******门
************心
项目来源
******平台
******门联系人
张女士
******门电话
***-***
招标人
******
地址
鞍山市海城市铁西区黄河路4号
联系人
宋先生
电话
***-***
邮箱
******
招标代理机构
******司
地址
******旅街27栋5层9号
联系人
宋女士
电话
***-***
邮箱
******
中标候选人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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